关于印发《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集中统一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通知

四川博茗茶产业技能培训中心
关于印发《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集中统一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分中心、申报站点、培训机构、行业(企业)、中高职院校、有关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0】80号“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茶艺师(职业工种)于2020年9月30日第一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就培函<2019>61号)《关于发布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的通告》,批准四川博茗茶产业技能培训中心为茶艺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首批国家第三方评价机构,授权开展茶艺师1~5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申报者经理论考试、技能考核、综合评价合格,由四川博茗茶产业技能培训中心颁发茶艺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为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保证等级认定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茶艺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10月至12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重发给你们,请相关机构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集中统一等级认定原则

  四川省市(州)申报站点要严格按照茶艺师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自行安排等级认定。如遇国家法定假日调整、重大活动、重大地质灾害、等级认定量较大或政策性等级认定等特殊情况,集中统一等级认定日期需由评价机构统一调整。

  二、认真组织茶艺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

  四川省各市(州)分中心、各申报站点、培训机构、行业(企业)、中高职院校、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组织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对照公告的考试时间安排,认真制定2020年10月至12月等级认定培训工作计划,向社会发布。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定和考务管理的要求,积极组织考生报名,严格初审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附件:《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集中统一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四川博茗茶产业技能培训中心

茶艺师第三方评价机构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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